各乡镇:
根据县委、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,县委督查室、县政府督查室、县攻坚办、县易迁办将组成5个督查组,对各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第二轮督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9月3日至5日。
二、督查内容
1.8月17日前开工的集中安置点场平工程完成情况。
2.8月17日前开工的分散安置户房屋建设是否完成基脚工程。
3.8月31日前需开工的83个15户及以下集中安置点开工情况。
4.8月17日至31日需开工的分散安置户开工情况。
三、督查分组
第一组 组 长:李才华,成 员:舒照福、于惠勇,督查单位:铁炉乡、走马镇。县易迁办安排工作用车。
第二组 组 长:陈玺竹,成 员:田华生、曾崇峰,督查单位:五里乡、燕子镇。县攻坚办安排工作用车。
第三组 组 长:洪宝鉴,成 员:李万龙、张 娜,督查单位:太平镇、下坪乡。县委办安排工作用车。
第四组 组 长:龚 勋,成 员:唐从成、杨 祺,督查单位:邬阳乡、中营镇。县委办安排工作用车。
第五组 组 长:郭明鹤,成 员:徐本顺、谭 棪,督查单位:容美镇。县政府办安排工作用车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督查组采取听汇报、查现场、拍摄影像资料等方式对各地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,对8月17日前开工的集中安置点场平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抽查,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,每村抽查3个安置点;对8月17日前开工的分散安置户房屋建设完成情况进行抽查,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,每村抽查3户;对8月31日前需开工的83个15户及以下集中安置点开工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;对8月17日至31日需开工的分散安置户开工情况进行抽查,每个乡镇抽查4个村,每村抽查3户。
2.督查组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六条意见及有关纪律作风要求,坚持真督实查、廉洁督查,确保督查实效。
3.各督查组于9月6日中午12:00前将督查情况汇总报县易迁办。
中共鹤峰县委督查室
2016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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